长。
那岂不是说?
自己也有望能够活到纪元末?!
去向那位神灵,要一个愿望?!
想到这里,李鹏飞还有点小激动。
随后。
他开始准备生火!
毕竟,这是教科书上说着文明诞生的一个必要条件。
那烦人的弹幕早就被他给关了。
自己现在可是发现了超凡的秘密。
千万不能够被其他人给知道。
不怕一万,就怕万一。
然后。
把自己手臂烤干之后,发现感知不到手臂的李鹏飞,瞬间放弃了生火的打算。
得!
差点忘了自己从某种意义上来,是一种水和土凝结后的产物。
“或许吃了金坷垃之后,我能够直接变成泥土?”
思虑再三,李鹏飞还是选择吃下了金坷拉。
当然和他一样的,还有七个族人。
至于第一位吃金坷垃的选手,则被他命名为二舅姥爷。
这主要是为了怀念,小的时候经常摸他、那岂为老不尊的二舅姥爷。
“嘿!老东西,看我今天怎么爆你金币,让你给我当牛做马!”
凭借着自己的智慧,李鹏飞开始安排二舅姥爷找起了金克拉。
而他,就在这个时候开始感受起吃了金坷拉到底有什么样的感受?
绝对不是偷懒。
苏墨看到这一幕,微微点了点头。
现在都属于正常阶段。
毕竟,文明的发展从一开始就伴随着剥削。
甚至有些文明还格外的野蛮粗俗。
就比如说到现在为止,创世神都不愿意去看阿修罗一族。
那群蛮子有什么好看的?
苏墨摇了摇头,然后加快了时间的流失。
在这个阶段中。
土人一族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。
智慧的出现帮他们解决了很多的问题,比如说生火做饭(吃观音土饼),以及他们发现,自己原本应当是泥土。
但为了躲避天敌,又再一次退化成了淤泥。
想要完成计划,再次回到陆地上,就必须要找到金坷垃将其吃掉。
同时,李鹏飞也在这个时候大力发展科技。
而那辆泥头车,是他为了方便部落里面运输食物而发明出来的。
原理格外简单,土人一族将自己的身体固化之后可以变成轮胎。
然后利用火焰,将一些泥土烧成类似于陶瓷一样的质感,拼凑成泥土车的外壳。
找几个力大一点的,在泥头车里面开始推动类似于齿轮结构的部件。
这样一来。
一辆能够高速奔跑,且造价低廉的泥头车出现了。
土人一族也不理解,为什么自家族长要有这样的癖好。
但不理解归不理解,他们还是很认真的践行起来。
因为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