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政治上,说始皇嗜权成痴应该不为过,加上他统治欲望极强的人格力量,与“严而少恩”的法家理论相符。¢求.书\帮′ \最′鑫*章·劫¢埂/辛_筷\法家崇尚统一,即“法令由一统”、“政令皆出于上”。这种大一统的思想与秦始皇的宏伟理想不谋而合。在法家理论合法化的指导下,秦始皇统一了天下,统一了货币,统一了度量衡,统一了文字。
在统一国家草创之初,基于六国初定、人心未稳的局面,为确保大一统局面而严刑峻法治天下、定人心、诛叛逆,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。法家思想主张“法治”重刑罚,这与秦始皇“治乱世用重典”的信念又非常一致。与其说秦始皇利用了法家,不如说,法家首先选择了秦始皇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法家与秦始皇的结合是时代造就的。
但是,为什么说,法家选择的其实只是秦始皇而不是秦国呢?
商鞅变法之前,在战国七雄中,秦是最没有条件统一天下的,而最有资格的是齐国。\小`说^宅_ !吾~错′内.容?齐乃武王亲封,当时位列功臣封国之首,号称“首封”。以后,齐国又吞并了周围的一些邻国,凭借东海之滨的丰产物饶,走上了富强的道路。在春秋时期,适逢齐桓公这等明君,又有管仲等贤才相助,齐国对内尊王,对外攘夷,事业如火如荼,达到了顶峰,成为了老牌的“霸权主义者”。后来,虽一度败落,但瘦死的骆驼终比马大,何况齐威王时又进行了政治经济军事改革,国力得到了复苏。战国时期,齐国称王称霸,威风不可一世。没有相当的实力作后盾,齐国是不敢如此折腾的。秦国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,最后一个灭齐,除了地理上的原因外,也有政治、经济、军事等方面的原因。
而排行第二的就是楚国。虽然楚国的“资历”不如其他国家,但是论实战经验,楚国绝对不亚于齐国。春秋时期,楚吞并的诸侯国,大大小小有四五十个,终于异军突起,成为了南方之强。到了春秋末年,更是继晋国之后而称霸。到了战国时期,楚的疆域,东至海滨(因为消灭了鲁国),北至中原(与魏国邻接),西有黔中,南有苍梧,差不多占了当时天下的半壁江山。-求/书~帮_ `已¨发′布¢罪.薪′蟑`截,所以,秦最后灭六国,楚最不服,以至于有“楚虽三户,亡秦必楚”的说法。
再与燕和赵韩魏(原先的晋国)相比,秦国的国力并不占据优势。秦建国之时,东方的这些列强已经在自己的土地上经营了近三百年。谈到秦的分封,按照现代人的思维分析,很大程度上是周王室利用秦对付西戎的。当齐楚二霸隔江对峙的时候,秦还在和西戎争地盘呢!
直到秦统一之前,对各个国家来说,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战争。而要想取得战争的胜利,必须富国强兵。这时,各国的王室已经意识到氏族贵族专政阻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。于是,各国都进行了程度不一的改革。这种改革,在秦国进行得最彻底,为什么按照法家理论采取的改革措施更彻底呢?
其中很重要的一条,就是对于氏族贵族特权的剥夺上,商鞅变法做得是最干脆利落的。相对东方六国而言,秦国在变法前是落后国家,正因为这种落后,秦国的氏族贵族的力量就相对弱小。所以,在剥夺其特权的过程中就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。因此,经过商鞅变法,秦国就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国家,各地官僚由中央委任,而不再由氏族贵族世袭;在经济上,井田制被破坏,自由经济逐步代替了国有经济。氏族贵族的力量在秦国逐渐就衰微了。商鞅剥夺了氏族贵族的政治特权,建立了“军功爵制度”。这是一种新的等级制,它不是像“礼”依照血缘决定人的社会等级,而是以“勤耕战力者显荣”为原则,也就是奖励耕战。“农户努力耕织,向国家交纳粮食布匹多的,可以成为半自由农民(大小戮力耕织,致粟帛多者复其身);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;宗室(即氏族贵族)非有军功,论不得为属籍;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
商鞅变法另一个最重要的措施是初步建立起户籍制度(别的国家还没有),到秦始皇十六年,户籍制度在秦国固定下来。户籍制度是和行政区划上的郡县制结合在一起的。秦国郡下设县,县下